
每次到了冬天
我就要把夏衣全部洗乾淨折整齊 然後封箱收好
冬天的衣服就全倒在地上



在摩西時代,百姓規定要獻上超過十分之一。
他們必須按著律法的要求,把第三年的土產的十分之一取出來賙濟窮人及孤兒寡婦,
又把所有出產的十分之一給利未人;
也把田地所出的、五穀、新酒、油和牛羊的十分之一獻給神。
要甘心樂心、不做難、不勉強
在自己的能力之內奉獻任何的事物【金錢、時間、才能】
相信都是神所悅納的祭
這是基督徒的"什一奉獻" 把每個月所賺的十分之ㄧ捐出來
如果捐款會使你感到勉強 就不要捐吧!心裡也不要覺得不安
我有時候捐給教會
有時候捐給流浪狗
有時候捐給展望會
通常不會統計當月捐了多少
可以確定的是。。。常常未達到十一奉獻的標準
奉獻要心甘情願
當我在做這件事的時候
我覺得很開心(當然。。。沒捐款也不會覺得不安)
這是最省事的方式了
有些人把錢看的很重(自己不捐就算了 還批評別人捐款)
但是你想想
捐錢和到教會幫忙 哪個比較省事?
捐錢和養流浪狗 哪個比較省事?
捐錢和到偏遠山區服務孩童 哪個比較省事?